【社会实践】我院“携手同行”实践队走进山东鲁泉(青岛)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07-17 作者:王向博 审核: 发布:张娟 浏览次数:134

点击查看原图

王向博 摄影

点击查看原图

王向博 摄影

为走进基层、深入调研,更好地探讨调研课题,7月11日下午,我校携手同行实践队前往位于青岛市开发区的山东鲁泉(青岛)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调研。据悉,携手同行实践队以“大学生兼职权益保障机制研究”为调研课题,本次实地调研采取面对面访谈的形势,采访2013年度司法部援藏律师、2013年度百姓心中最满意的职员律师、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爱军。

访谈伊始,携手同行实践队向山东鲁泉(青岛)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交代了来访意图,工作人员也对中石大学生的此次实地调研表示欢迎,“石油大学的学生的实践调研能力强是众所周知的,非常高兴你们能来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我非常愿意为你们答疑解惑。”李爱军律师这样说道。首先,携手同行实践队队长自动化1502班王瑶表明将从大学生兼职法律维权现状和建议解决办法两方面进行访谈。在维权现状问题调研采访环节,实践队队员法学1602班翟悦琪就“大学生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以及“大学生现今到底是否具有劳动法主体资格”问题重点进行了提问。李律师对此利用劳动法进行了现场讲解。接着,在大学生兼职权益保障建议解决办法问题采访环节,实践队队员地球物理1501班高佳从“现今有哪些机构能对大学生兼职权益进行保障”、“为什么大学生兼职权益受侵犯现象日益严重”以及“到底应该如何更好地保障大学生兼职权益”三个角度进行了采访。其中,李律师针对第三个角度回答道,“保障大学生兼职合法权益应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连根处理,事前要进行普法,对维权成本和维权社会效果方面进行协调;事中要进行走访调查,为大学生后期维权提供途径;事后则需要司法审判方面照章办事,尽力维权,另外立法方面也要与时俱进,从而更好的保障大学生兼职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次走进律师事务所调研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加深实践队员对调研课题的理解程度,促进调研项目的后期有序开展,同时也有利于传播石大学子的良好形象,扩大石大的社会影响力。

 

Baidu
sogou